项目概况:
洈水大坝及小镇周边照明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01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SCG-2022-022
2.项目名称:洈水大坝及小镇周边照明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999759.82 元
5.最高限价: 1999759.82 元
6.采购需求:洈水大坝及小镇周边照明提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199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需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
3.方式:
现场获取: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本招标文件。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1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供应商应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文件,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文旅洈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洈水镇洈水大道008号
联系方式:0716-6582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
联系方式:吴圆圆 18696452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圆圆
电 话:0716-6990300 18696452399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