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租赁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总部《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采取询价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对部分门面房屋出租进行评估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参与投标。
二、服务内容及有关要求
1、出租门面房屋情况如下:
序号 | 房屋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原经营项目 |
1 | 洈水大道8号临街门面房(74间) | 1680.94 | 商店、餐馆 |
2 | 洈水大道8号原旅游码头场地 | 500 | 体育训练基地 |
3 | 洈水集镇大桥街电力公司原办公楼 | 100 | 商店 |
4 | 洈水大道8号临街门面房 | 10 | 仓库 |
5 | 原碾盘管理段办公用房 | 4822.1 | 农家饭庄 |
6 | 洈水大道8号加油站 | 加油站 |
2、评估房屋出租价格,出具评估报告。
三、基本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2、提交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生产或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财政部门备案证明。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 年11月30日上午9:00-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洈水集团公司财务部。投标联系人:宁春兰,电话:6582142。
五、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内容及装订顺序: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价响应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档案袋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个人)名称、联系电话等。
3、报价文件一概不予退还。
六、评审办法: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成交人。
七、成交结果: 评审结束后,通过本网址发布成交公告。
湖北洈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10月31 日